在我国的看守所中,通话是狱警与在押人员之间沟通的重要方式。为了确保沟通的清晰性和记录的准确性,以下是一些关于看守所内通话的规范和注意事项。

一、通话语言规范

1. 使用普通话

看守所内通话应尽量使用普通话,这是因为普通话作为我国的通用语言,具有广泛的普及性和通用性。使用普通话可以避免因方言差异造成的沟通障碍,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2. 特殊情况下的方言使用

在特殊情况下,如狱警与在押人员之间有方言基础,且对方能够理解,可以适当使用方言进行交流。但在此过程中,应确保对方完全理解所传达的信息,避免因方言使用不当而造成误解。

二、通话内容规范

1. 通话内容真实、准确

通话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虚构事实或夸大其词。狱警在通话过程中,应如实反映在押人员的情况,包括生活、学习、健康状况等。

2. 通话内容文明、礼貌

通话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文明、礼貌的交流态度。狱警应尊重在押人员的人格尊严,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在押人员也应积极配合狱警的工作,保持良好的沟通氛围。

三、通话记录规范

1. 通话记录完整

看守所应建立完善的通话记录制度,确保通话内容的完整记录。通话记录应包括通话时间、通话双方、通话内容等关键信息。

2. 通话记录保密

通话记录属于个人隐私,应严格保密。未经在押人员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通话内容。

四、特殊情况处理

1. 语言不通

在押人员与狱警语言不通时,可请懂该方言的狱警或工作人员协助沟通,确保信息准确传达。

2. 交流障碍

如遇在押人员听力、视力等生理障碍,狱警应采取适当的方式,如提高音量、放大文字等,确保其能够理解通话内容。

五、总结

看守所内通话规范是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看守所正常秩序的重要手段。狱警和在押人员都应严格遵守通话规范,确保通话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