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制度化建设,打造非遗活态传承新机制

强化法治引领

厦门市以特区立法权为依托,于2020年出台了我国首部地方文化保护专项地方法规《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这部法规的出台,为闽南非遗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法规中明确实施闽南文化保护名录制度,设立闽南文化保护专职队伍,允许在厦台胞申请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设立闽南文化集中展示中心,鼓励城市建设体现闽南特色等,为闽南非遗保护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完善保护名录

厦门市自2005年起先后三次开展全市性的非遗普查,详细调查全市所有自然村、16个门类、7903个项目,共记录文字286万字、录音录像109小时、汇编文字资料51册,摸清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底。在此基础上,厦门市开展了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与管理,目前拥有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89项,其中世界级2项(南音、送王船)、国家级16项;拥有市级以上传承人175人。

规划整体保护

厦门市按照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推动中山路、鼓浪屿、集美学村等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以及民间信俗保护区域、民俗保护区域、传统体育游艺保护区域、传统音乐曲艺舞蹈保护区域等整体性保护。

坚持系统化保护,探索非遗活态传承新路径

建设传习基地

厦门市依托市、区文化馆,先后建立起市级非遗展示厅1个,区级展示厅(中心)3个,各非遗项目专题馆厅23个。这些传习基地为非遗传承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平台。

培育传承人才

厦门市积极组织非遗传承人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群研培计划,提升传承能力。此外,厦门市还注重非遗传承人的选拔与培养,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非遗传承人才的选拔与培养。

普及传习教育

厦门市注重修复和保护闽南语语言环境,坚持开展闽南方言与文化进校园活动,让更多人了解和传承闽南文化。

创新融合化发展,构建非遗活态传承新格局

非遗走进日常生活

厦门市积极复苏民俗节日和民俗活动,让非遗文化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

非遗带来产业新增长

厦门市推动非遗生产性保护,鼓励非遗与文化创意等产业融合发展,产生造血功能。例如,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主任陈志雄所传承的厦门乌龙茶传统精制技艺,就是将非遗与产业相结合的典范。

非遗成为旅游新亮点

厦门市鼓励非遗项目进行旅游开发,推动打造文旅融合基地,让更多人了解和体验非遗文化。

总之,厦门市在非遗保护传承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走出了一条制度化、系统化、融合化的传承发展之路。这些成果的取得,离不开政府、传承人、传习中心与市民的共同努力。未来,厦门市将继续深化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让古老的非遗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新的光彩。